时隔半年,这起悲惨事故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
11月23日,广西交警总队宣布对一起事故进行深入调查,认定公交车和货车司机存在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021年5月13日,桂林市平乐县同安镇龙背山村G241线+300m处,一辆从广西荔浦开往广东中山的桂CS牌公交车与一辆行驶在桂林市的湖南公交车相撞。相反的方向。 一辆JA牌货车相撞,当场造成3人死亡、13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桂林市交警部门成立平乐县“5·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织当地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深入调查事故根源事故及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因素。 ,扩大调查。
经查,公交车司机梁某驾驶的车辆制动系统不符合技术标准。 车上共有18人,其中一些人没有系安全带。 他们在雨天湿滑路面上并没有降低行驶速度,而是从相反方向接近车辆。 事故主要原因是两车在有可能相遇的情况下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车。 梁某是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 由于梁某在事故中死亡,他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货车司机彭某驾驶的车辆逾期年检,制动、行驶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 当迎面驶来的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车时,他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导致车辆滑过马路。 中线负次要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桂林骏达交通有限公司荔浦客运站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其中之一。事故的间接原因。 负责人潘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事故罪。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设立运输公司的时候伤的起,一点也不能马虎,因为所有乘客都是基于对运输公司的信任来购买车票,而把自己的安全交给了司机手中。 所以出了问题一定要严肃追究责任!
标题:伤的起 3死13伤! 桂林惨烈车祸调查公布,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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